关于清退政府采购、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公告
各投标人(供应商)、招标人、采购代理机构:
我中心对政府采购、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进行了清理,发现尚有部分投标保证金较长时间未完成退款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精神,降低投标企业资金占用压力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清退范围
2018年10月1日之前发布招标(采购)公告的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、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。
二、清退流程
(一)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
1.2017年1月10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发布公告的项目。招标人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旧版网站(原百思特系统)内提交退款指令,我中心财务科在收到退还指令后3个工作日内解退。
2.2017年1月10日前发布公告的项目。凭招标人解退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原件,中标通知书复印件(审原件)、已双备案的合同复印件(审原件)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(审原件),经财务科确认后解退。
(二)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
1.2015年7月3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发布公告的项目。代理机构向我中心财务科提交书面退还申请、退款明细,经财务科确认后解退。
2.2015年7月3日前发布公告的项目。凭《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》原件或《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结算报告》原件、合同复印件、收款收据、缴纳凭证原件、经办人单位介绍信、身份证复印件,经财务科确认后解退。
(三)企业名称变更和投标保证金转出银行账户变更
投标人递交以下纸质资料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,待财务科确认后,在5个工作日内授权投标保证金管理银行线下解退。
应提交纸质资料:情况说明、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经办人单位介绍信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工商准予变更登记书复印件(变更名称情况)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(变更名称情况)、原银行账户销户回执复印件(开户行变更情况)、新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(开户行、账号变更情况)。
(四)其他要求
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相关单位鲜章。
四、办理方式
资料邮寄和现场办理均可。
现场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:30至5:00。
联系人:黄女士
联系电话:0830-3103599
地址: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(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财务科)。
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0年8月31日